根据《四川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关于对考评人员进行复核登记换证的通知》(川人社职鉴[2016]6号)文件精神,请持有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发的考评员、高级考评员证卡,且任期已满3年的人员,于2016年4月30日前到培训鉴定科提交申请、填报资料,待申请人员按时完成命题后,学校统一上报复核换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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